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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对市六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92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11-02 14:38
类别:政协提案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发人:薛建军
渭自然资函〔2023〕111 号

惠银娟委员:

您好,您《关于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市区一体合力,解决中心城区学位不足问题的提案》(第3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规划对建设项目的引导和管控,形成了以总体规划为指导,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为支撑的城市规划体系,充分发挥了规划统筹学校布局,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在最新编制的《渭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规划到2035 年,中心城区人均教育用地面积达到 4.5 平方米。主城区规划新建小学 35 所,初中11所,九年制学校4 所,高中2所,足额保障中小学用地需求。二是合理确定布局标准。规划编制中我们结合居住区建设布局幼儿园及中小学,按照 300 米服务半径,人口0.5—1 万人设置幼儿园;按照 500 米服务半径、1—1.5 万人设置小学,按照 1000 米服务半径、3—5 万人设置初中,按照 10 万人设置高中。按照这一标准规划期末中小学服务半径覆盖中心城区 90%以上居住用地。三是严格建设项目管理。在土地出让或土地供应前,出具规划条件书,规划条件书中明确幼儿园的配建要求,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审批时,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要求进行详细审查;在规划许可阶段,要求建设单位将项目配建幼儿园作为一期建设内容,首期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在规划核实阶段,对不按批准规划方案进行建设的,不予通过规划核实。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进一步明确各片区规划人口规模,统筹各类用地布局情况,合理配置幼儿园和中小学用地,全力解决城区学位短缺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也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9日

(联系人:叶剑            电话:0913-293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