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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1-19 10:10
类别:人大建议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发人:薛建军
渭自然资函〔2024〕107号

邢唯远代表:

您在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心城区学位不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第152号)收悉。您提出的“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落实学校建设要求、协调落实教育用地”等建议对缓解我市中心城区就学压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和我市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强化规划引领,科学合理布局教育用地

我市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通过深入开展调研,对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现状分析,提出布局规划引导和品质提升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在《渭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对教育用地进行科学布局,规划到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教育用地面积660.7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72%,人均教育用地面积4.5平方米。积极引导基础教育资源合理布局,保障基础教育发展空间。结合居住用地规划布局幼儿园及中小学,按照300米服务半径,人口0.5—1万人设置幼儿园,按照500米服务半径、人口1—1.5万人设置小学,按照1000米服务半径、3—5万人设置初中,按照10万人设置高中。2035年,幼儿园、小学、初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主城区保留现状小学31所,初中8所,九年制学校4所,完全中学3所;规划新建小学35所,初中11所,九年制学校4所。华州片区保留现状小学7所,初中4所;规划新建小学3所,初中1所,九年制学校1所。卤阳湖片区:保留现状卤阳湖小学;规划新建小学4所,初中3所。

同时,市教育局组织编制《渭南中心城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对中心城区教育设施进一步细化布局。

二、大力支持中小学建设,加快项目手续办理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建设,按照即来即办的原则,积极做好中心城区教育项目审批工作,加快学校建设项目土地、规划手续办理,不断完善教育配套,对义务教育学校申请免征配套费项目,我局积极报请市政府审批,待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免征。近两年核发了五里铺小学、前进路中学、自立中学等学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免征以上学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严格按照规划教育用地布局,落实学校选址,完成三贤小学、宣化小学、第二实验初中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核发。

三、积极落实教育用地,按政策要求配建学校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2024年即将新建的第二实验初中、三贤中学、宣化小学建设项目,其土地报批、征收等相关费用由市城投集团支付,针对费用缓交问题,建议由教育主管部门加强与市城投集团的对接,我局将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关于将上述学校土地使用权划拨临渭区事宜,目前,我局还未收到上述学校建设单位的相关申请,待申请后,我局将依法依规划拨土地使用权,落实教育用地。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规划监督实施,严格按照规划落实教育用地,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规定,落实居住区配建学校,对达到幼儿园配建要求的居住地块在规划条件中提出,保证小区建设的同时可满足教育配套,适龄学生可就近入校。近两年万科城、上上森林里、桂语蘭园、文阙台、鑫润·绿水香堤等达到配建要求的项目,在规划设计方案中均落实了幼儿园的配建。

邢唯远代表,衷心感谢您对中心城区教育工作的关心,我局将一如既往大力支持中心城区教育项目建设,做好土地、规划保障,也希望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愿与您一起共同努力,为推动渭南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