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工业标准化厂房分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建议”(第547号)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工业标准化厂房分割办理不动产证方面”的建议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解决企业发展需求,规范标准厂房的分割、转让登记工作,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企业集中、产业集群、用地集约,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暂行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人员先后赴西咸新区、咸阳市学习借鉴经验,并结合渭南市实际情况,初步制定了《渭南市标准厂房分割、转让登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在内部完善的基础上征求市住房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税务局等部门的意见后,并经司法局合规性审查后,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联合印发各县市区执行。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