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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仓在2017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2017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杨建仓  副局长

(2017年3月13日)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现在我就2017年矿政管理和城区土地管理工作作以安排。

一、关于矿政管理工作

2016年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的严格要求,深入践行五大理念,攻坚克难,负重前行,以编制矿产资源规划为龙头,积极落实“三保三治”、开山采石资源整合和粘土砖厂专项整治的各项要求,矿产资源开发散、小、乱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明显好转。

虽然如此,但我们还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在矿产资源管理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还没有形成特色,缺乏值得在全省推广的经验。作为矿产资源大市,资源优势发挥不够充分,对经济社会的贡献还不大,这与资源大市的地位还不相称。开山采石及粘土砖厂整治工作仅仅停留在关停上,后续如保发展还缺乏好的思路和办法,整合的措施还缺乏力度,资源整合推进的速度还很缓慢;地热资源勘查工作严重滞后,利用方向单一、利用效率低下,个别县市重视不够,造成地热能无序开发;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仍存在监管盲区,动态监测工作没有完全落到实处,还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和绿色发展的压力巨大。

为此,在2017年的工作中,我们要正视问题,克服不足,补齐短板。将矿产资源管理的重点由以往重矿权轻监管转向统筹谋划地域经济发展,着力研究解决好开山采石、粘土砖厂整治工作下一步发展的方向,即“疏”的问题,加快推进资源整合工作,走出一条适合我市实际的绿色矿业发展路子。群策群力探索适合我市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有效办法,解决好矿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变被动工作为有效服务,加大矿山实际检查抽查比例,建立矿山检查抽查台帐,对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做到跟踪检查、落实;将矿业权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监测形成制度,落到实处。强化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力争在开山采石及粘土砖厂整治方面做出成绩,取得实效,有所突破。

1、严格《规划》审批,强化规划管控。县级规划审批工作中,要重点审查省市规划总量调控指标及规划目标的分解落实情况,开山采石及粘土砖厂选址论证情况以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区域的规划以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或绿色矿山建设项目建设规划等情况。县级规划由县国土资源局报请市局预审,县局根据审查意见对规划及数据库进行修改完善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报市级人民政府审批,并附市局下发的规划预审意见。各县市要按照省厅规划编制新要求,抓紧组织做好规划听证及编制收尾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和媒体对规划的参与性,确保规划顺利报批。规划审批实施后,严格按照规划分区设置矿权,严格按照规划调控指标落实任务。确保在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条件下从事矿产开发,在生态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允许范围内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强度,从源头上把好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规划的要求体现在具体工作和实践中,切实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并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要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2、爬坡过坎,奋力推进开山采石及粘土砖厂整合整治工作。这项工作是今年的重点和难点。总体要求是按照全市开山采石、粘土砖厂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必须按时完成整治整合任务。主要任务一是科学选址论证,达到合理布局。各县市要协调解决好整合区选址与林业、土地利用规划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整合区选址科学合理前提下,将整合区选址纳入规划的编制之中,一并报批。二是按照“先停产,后整合”要求,全面推进整合工作,停产要停得住,整合要符合实际,符合要求,要有行之有效的措施,决不能坐等观望,被动应付。三是待规划审批完成后即可出让矿权,完善手续。矿权出让中要提高建材产业准入门槛,将整合主体向优势企业倾斜,真正做大做优做强,使开山采石走集约节约安全绿色的持续发展之路,同时石材产业的发展要符合全市石材产业发展规划。四是全市粘土砖厂整治工作要全面完成,统一颁发新的采矿许可证。富平县开山采石各整合区要统一颁发新的证照,统一进行达标建设。其它县市要完成各整合区矿权出让及范围划定等工作。市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整治整合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对照各县市整治任务清单,抓好督办落实,促进各县市整合任务的顺利完成。

3、担当有为,主动作为,督促落实“三保三治”任务。按照省政府“三保三治”行动计划安排,今年的主要任务:一是牢固树立“矿业不能丢、老路不能走、重点抓监管”的矿政管理理念和全面推动绿色矿业发展理念。推动矿产开发利用全方位、全过程、全产业链升级转型。严把新立矿权审批关口,对规模较大的、国家发展亟需的、追赶超越紧缺的和进一步扩大规模的矿权,加快投放,助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推广节能环保先进适用技术,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支持和推广地热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促进矿业绿色发展。二是全面加强矿山生态建设。认真贯彻秦岭保护条例,科学编制秦岭和桥山相关县市矿产资源规划,强力推进开山采石、砖瓦粘土等重要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杜绝简单关停、一停了之等现象。今年开山采石及粘土砖厂整治整合工作要一步到位,务必做到有所突破,提前达标。对处于秦岭、桥山等重点生态保护区安全生产不达标的、产能过剩的,抬高门槛,从严准入,从源头上防止不分主次、有地就探、有矿就采的现象。三是有序推进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矿业权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探索完善已有矿业权分类治理措施,对已退出的矿山,收回采矿许可证,彻底关停,严防关而不死、死灰复燃。四是积极向政府汇报督促并夯实县级政府职能,发挥县级政府在“三保三治”工作中主体责任。继续发挥“三保三治”联系会议制度,确保“三保三治”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及时解决。五是集中治理。按照部门职责,任务分工,确保各项措施到位、整治整合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国土资源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矿业权的管理,积极配合整装勘查主体单位做好整装勘查工作,确保勘查目标顺利实现;上大并小,积极推进资源整合;督促整合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达标建设,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将矿山环境破坏影响降到最低。

4、守住底线,不碰红线,扎实履行矿山安全监管责任。按照2017年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要求,对照国土资源部门8项安全监管职责,逐项分解,逐条落实。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明晰表,确保3月底实现“四个覆盖”;着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一要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矿权到期提醒制度,对探矿、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的,要提前3个月告知提醒,对到期后未办理延续的,一律责令停工停产,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二要继续落实全市矿产资源动态监测制度,按照《陕西省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做好全市煤矿超层越界监测工作,这项工作8月底之前完成。三要以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切入点,做好全市矿山企业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加大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严重破坏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可移交司法机构,以一儆百,对全市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今后要将矿产资源破坏鉴定作为一种常态化手段予以落实。按照《陕西省非法采矿和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鉴定实施办法》,由县级国土部门按规定程序完成对矿产资源破坏情况鉴定。对一经核实的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通报相关部门,并及时向省、市报告,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扎扎实实落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全年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5、高度重视,快速适应,积极做好矿业权信息公示工作。矿业权信息公示制度是新形势下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方式的重大改革,对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实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和“黑名单”制度,树立矿业权人责任意识。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应督促矿业权人于今年3月底之前,通过国土资源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如实填报上年度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年度信息表并公示;从4月1日至9月30日,对矿业权人公示信息进行抽查,9月底前完成全部抽查工作。并将结果通过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对不及时完成年度信息公示任务,或在年度信息公示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以及未履行法定义务或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的矿业权人,应列入年度信息异常名录予以公示。目前,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除督促矿业权人认真填报矿业权勘查开采年度信息表外,还要加强对辖区内矿业权的监管,对在开山采石及粘土砖厂整治中政府已公告关闭的矿山,尽快督促采矿权人限期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及时完成清库工作;对采矿许可证过期的矿山督促其尽快办理延续登记,严格执行证件到期即停止生产的规定,否则,按无证采矿查处。加强对矿业权人信息异常名录库和严重违法名单库监管,约束矿业权人依法依规从事勘查开采活动。

6、开拓创新,撸起袖子,下势规范地热井勘查开发管理。今年三部委编制了《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这些都为地热资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未来必将迎来新一轮的开发高潮。为促进地热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要通过地热的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地热水集输联网梯级利用、多元化产业发展、地热尾水回灌循环利用,减少城市发展对化工能源的依赖,提高新能源利用在城市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新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渭南的治污降霾和能源结构优化做出应有的贡献。一是认真履职尽责,落实好《渭南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按照“科学规划、集中连片、综合利用、注重效益、保护环境、有序开发”的原则规范企业勘查开采行为,依法维护地热资源开发秩序、二是创造条件,优化环境,上下协调,动员多方加大地热资源的勘查投入,为地热的开发利用提供保障。三是主动高效服务,促进产业发展。着眼科学管理,围绕“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群众受益”的开发思路,在“十三五”期间,我们要充分利用渭南地热资源的优势,鼓励专业化投资、经营企业参与城市新能源建设,推动地热清洁能源的替代工作,探索可持续的运行模式,逐步在其他具备条件的县(区、市)推广。在重点区域积极促进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优先使用地热资源,加快城乡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的地热能清洁能源的利用。四是探索地热旅游与现有旅游资源的结合。渭南市现有旅游资源丰富,在此基础上探索与地热休闲疗养,绿色生态观光农业相结合的旅游产业,带动相关服务业的发展,因地制宜开发渭南旅游新模式,积极将地热产业的影响向第三产业延伸。五是协助企业做好先导性试验,为水溶气资源的综合回收综合利用创造条件。支持地热单位继续开展地热尾水的回灌攻关,不断提高回灌效果。

7、主动服务,服从发展,监督做好地质找矿工作。督促探矿权人依法依规开展勘查工作,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勘查计划落实到位,勘查成果及时汇交到位。加强探矿权人与整装勘查主体单位联系,监督勘查主体、矿业权人严格按照整装勘查实施方案推进勘查工作,主动协调解决整装勘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最大限度地为整装勘查主体单位搞好服务,促进小秦岭金矿区整装勘查成果的就地转化,为现有矿山企业提供资源保障,促进金堆城钼矿区渭南段地质找矿实现重大突破。

二、城区土地管理工作

2016年,城区土地管理紧紧围绕中心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竭力发挥土地管理服务作用,切实做好保障发展这篇大文章,为渭南中心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面对当今市县之间你追我赶氛围更加浓厚的形势,我们必须看到中心城区作为市管辖区,各项工作与省厅的工作要求和市政府的发展需要还存在较大差距,与各县市局相比,在创新树品牌、研究新政策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为此,今年要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1、围绕中心,保障经济发展。今年中心城区要认真研究政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政策规定和中心城区实际的结合点,提出符合城区用地实际的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利用政策空间,挖掘建设用地供应潜力,拓展土地利用空间。要主动与有关部门、用地单位做好沟通衔接,及时了解重点项目用地信息和用地动态,切实做好用地服务。今年要力争上报15个批次3500亩以上,同时坚持创新节约集约用地,通过盘活闲置和低效使用的土地,缓解用地压力,确保重点项目落地。

2、规范管理,节约集约利用。今年中心城区要加强建设用地“批、供、用、查”全程监管,通过建立台帐、动态监测网络覆盖等措施,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项目按期开、竣工,建设不违约违规,土地不闲置。对政府储备的9031亩地的征、供、用情况要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健全存量土地盘活机制,加大对闲置土地、规划用途调整土地的处置力度。依托城市低效用地集约节约再开发工作,结合今年临渭区政府确定的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需求,认真研究学习其他省市节约集约用地先进经验,创建中心城区低效用地的再开发利用品牌,为全市的低效用地再开发做好服务。

3、强化执法,维护国土秩序。认真做好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发现问题早纠正,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维护土地利用管理的良好秩序,确保年度变更调查比例不超过10%,确保不被约谈,不被问责。同时,主动与相关执法部门、基层街道办联系,建立健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组织协调机制,构建市、区、办事处的纵向和办事处、管理所、综合执法横向联合执法机制,切实改善国土资源执法环境。

4、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着力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信访制度,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越级访、重复访和群体访等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健全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5、筑牢基础,促使业务有序开展。继续做好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要加快操作尽早把新规划进入具体运作。我们要坚持严格保护和集约利用资源为前提,要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为中心城区的项目用地提供有力的支撑。继续加大土地供应工作力度,积极协调相关用地单位,上门对接,完善供地手续,同时针对储备土地供应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努力使土地供应率大幅提高,确保土地供应率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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