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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城区2017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渭南城区2017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充分发挥计划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和住房用地供应管理,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渭南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渭南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顺应土地宏观调控,立足关注民生,保障住宅用地供应,促进人们居住生活条件的改善;立足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计划指标

2017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总量145公顷,其中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为1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为28公顷。住房供应总量为103公顷。

三、政策导向

(一)着眼全局,计划管理。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未列入计划指标的,除经市政府批准外,年度内一律不予供地。

(二)民生优先,应报尽保。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

(三)突出重点,保障发展。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除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外,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各镇(街道)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科技产业园区要严格按照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园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四)严格政策,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土地供应相关政策和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用地意向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科学合理,集约用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经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必须严格执行。计划实施中,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配合,确保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国土、经发、住建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卤阳湖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健全计划调整机制。为更好地服务省、市重点建设工程,对省、市确定的本市临时、重大项目和急需建设项目,可根据国家规定和市政府要求,追加土地供应指标,报市政府批准后,再对外另行公布。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