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富平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报告由富平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编制完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坚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项目招投标和“三公经费”支出、财务决算等基础上,强化自然资源管理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工作运行体系等重大事项的解读,密切关注政务舆情,从速回应社会关切。 一、总体情况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业务指导下,紧扣“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主题主线,以建设美丽富平为目标,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创新服务举措,着力营造自然资源营商环境。在政府网站公开入驻事项权责清单及办事流程,最大化提升行政效能,实现便民利民。共受理转办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2宗,办结32宗,事项办结率达到100%;接受答复企业、群众业务咨询约350余次,窗口工作及服务状况优良,全年无群众投诉现象发生。统筹全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积极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对系统内33项行政许可事项逐项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报件材料,缩短审批时限,明确审批标准和操作规范。 2.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我局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细化任务,责任到股室(单位)、到人,认真办理交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7件,并及时向委员进行了答复,办复率100%;办理领导信箱群众投诉11件,并及时书面答复当事人。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件。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认识到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有些表面化、形式化,存在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主动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
今后,我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挖掘信息资源,尤其是社会关注热点难点信息,满足公众知情的需求;二是强化责任抓落实,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理清自身应公开的相关内容,坚决执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三是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总结积累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