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大荔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包括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受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现将大荔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大荔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通过大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80余条。(其中:学习教育26条、工作动态46条、驻村帮扶11条、政策法规宣传23条、不动产登记公告70条、共驻共建志愿者服务4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过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局党建办主动收集,各业务科室、下属单位按要求上报。二是局党建办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党建办登记审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机构概况、机构领导、机构职能、内设机构、政务动态、通知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解读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成立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工作力量,明确了局机关各科室任务分工,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了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对于新媒体条件下信息公开的途径、方法研究不够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在工作中严格要求,狠抓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对群众关注度高的不动产权登记发证、违法案件查处、农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等按质按量及时公开。同时,面对当前新媒体条件下,还需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加大对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参与性,多听取群众的意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服务于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未存在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