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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印发实施

来源: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9-02 10:17

经市政府同意,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渭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提高市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提升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平。

《规划》明确了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目标。提出围绕实现“深绿两屏,生态两塬,碧水廊道,富美平原,品质城乡,灵秀渭南”,全市2025年实现水土保持率达到86.7%,新增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面积1760公顷;2030年实现水土保持率达到87.5%,新增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面积400公顷,完成省内所有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2035年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32.6%,水土保持率达到88.3%。

《规划》明确渭南市“一区两屏三带”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一区即渭河平原生态保护区,两屏包括桥山—黄龙山生态屏障和秦岭北麓生态屏障,三带包括渭北黄土沟壑生态保护带、渭北矿山生态修复带和黄河沿线生态保护带。

《规划》按照生态修复分区和重点修复区,针对主要生态问题及环境风险,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需要,确定了渭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重点任务,因地制宜实施黄土沟壑区水土保持、渭北矿山生态修复、农田生态质量提高、城镇生态品质提升、山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水系及湿地生态修复等6项重点任务。

《规划》面积为11409.56km2(不包括韩城市),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35年。

附件:渭南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pdf